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尾水湿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尾水湿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 年第 9 号,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6日),现将《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尾水湿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尾水湿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6日-2025年9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晓光
联系电话:13935099918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yx7uyxKeEyh9z-psi8wYUA?pwd=5iEu 提取码: 5V0W
山西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