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尾水湿地建设项目竣工公示
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尾水湿地建设项目竣工公示
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位于静乐县城西南赵王城村,目前设计处理规模为8000m3/d,工艺采用“A/A/O+MBR”。出水水质各项数据指标均达到设计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022年6月,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晋发〔2022〕22号)提出,“到2025年,入黄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为稳定实现这一目标,汾河等支流应全面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
山西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服务中心决定建设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尾水湿地建设项目,对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后排入汾河,参与当地水资源统一调配。一方面可有效削减污染物减排量,改善汾河水域环境质量,另一方面可一定程度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有助于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
2023年9月13日,静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静审管综发〔2023〕86号文对《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尾水湿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2023年10月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尾水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0月17日静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静审管综发〔2023〕106号文对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始建设,2025年7月建成。
本项目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调试日期为:2025年7月1日-205年9月31日
山西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