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肉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6-04-10 09:46:26   来源:Admin   

吉县肉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吉县肉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本项目于2023630日经吉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取得该项目的备案证,项目生成代码:2306-141063-89-01-401893

(一)项目名称:吉县肉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吉美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临汾市吉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日处理毛鸡15万只。年加工肉鸡制品10万吨。修建研发楼1栋,总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安装屠宰加工全套流水线2条,并购置安装挂鸡、麻电、宰杀、沥血、浸烫、脱羽、胴体加工、预冷、分割、深加工、速冻、包装、冷库等设备及生产辅助设备。

工程投资:4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山西吉美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186-5396-83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查阅纸质版的方式和途径

①https://pan.baidu.com/s/1uHBYThpN0vl-HbifAld0vg(提取码:2d7q

公众可在山西吉美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本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村庄村民

(五)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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